close

  支振鋒
  “道德焦慮”已成為當前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。但如何解決,人們卻顯然認識不一。多年來,一種認為中國社會道德滑坡源於宗教信仰的缺失,或者說只有宗教信仰才能輓救中國道德社會的說法,始終在中國社會上——尤其是知識界縈繞。
  最近在社交媒體上流傳廣泛的《有信仰與無信仰家族200年的對比》一文,故意曲解美國學者溫希普的研究,宣揚說愛德華茲家族後裔多社會賢達,而朱克家族多社會渣滓,原因在於前者有宗教信仰,後者無宗教信仰。而讀完溫希普原著的人會發現作者原意強調教育和血統,並未強調什麼宗教信仰。
  當然,宗教信仰對人們的道德塑造有著無可置疑的重要作用,完全依靠世俗,也的確很難震撼心靈,化民導善。但認為宗教信仰是輓救道德滑坡的靈丹妙藥,卻是誇大其詞。有宗教信仰的人是否一定會慈悲向善呢?且不說歐洲歷史上的宗教迫害、戰爭甚至屠殺罄竹難書;即便今天,宗教極端主義不也是世界動蕩和災難的一個重要原因嗎?因此,“道德滑坡源於宗教信仰缺乏”論,抑或“宗教信仰才能解決中國道德滑坡”論,從正面說,也許是面對道德焦慮慌不擇路;從負面說,它不過是某些別有用心者的文明競爭策略。
  實際上,道德滑坡在很大程度上是變革社會的副產品。不管是古希腊羅馬、中世紀,還是近代的英法德美,哪個國家在轉型期未曾遭遇社會結構紊亂、社會關係失調以及社會道德滑坡的難題呢?比如,美國在19世紀末的經濟騰飛期,同樣存在貪污腐敗、貧富分化、環境污染、司法不公、犯罪高發等問題。幸運的是,它們成功度過了艱難,進入現代。儘管其成功的秘訣里也許有點宗教信仰的成分,但更重要的顯然是社會發展與制度完善。
  對於整體上宗教氛圍不濃的中國社會而言,靠“宗教信仰”來約束,實際上是放棄了個人作為主體的道德擔當。自省、自責與自新,即道德自救才是根本之計,更是我們文明自身所固有的內在力量。將優秀品質歸結於某些群體,將道德墮落歸結為另外一些群體,不僅是一種種族或宗教歧視,其本身就是一種不道德。▲(作者為《環球法律評論》雜誌副主編)
(編輯:SN090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e51neksv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